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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 “被冒名發文 王健林索賠千萬”案昨天開庭
被告認為涉案文章并未詆毀誹謗原告
因“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發布冒用王健林名義而寫的文章炮轟淘寶及電商,王健林將公眾號所屬公司告上法庭,索賠精神和經濟損失1000萬元。昨天下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王健林索賠千萬
今年11月12日,微信公眾賬號“頂尖企業家思維”刊登題為《王健林:淘寶不死,中國不富,活了電商,死了實體,日本孫正義坐收漁翁之利(薦讀)》的文章。 11月16日,萬達集團微信公眾號發布《今天,萬達正式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公眾號,索賠1000萬元!》一文,表示要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所有者北京韓商互聯貿易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當天,“頂尖企業家思維”公眾號發出《真誠的向王健林董事長致歉》的文章,稱已經刪除了文章并致歉。
而王健林認為,近4300字的涉案文章冒用其名義惡意誹謗、污蔑淘寶網及網購電商。該文章自發表后,3天時間閱讀量就突破10萬,在社會上廣泛傳播,給王健林本人及大連萬達集團名譽造成惡劣影響。為此,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恢復名譽,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000萬元。
被告稱系轉載
被告代理人稱,涉案文章系網絡轉載,當時未作任何改動。在得知被訴后已刪除文章并在微信公眾號進行道歉,也同意當庭再次致歉,因此沒有必要在各媒體和網站上刊登致歉聲明。對于索賠金額,被告代理人同意賠償合理支出,但認為原告主張的300萬元精神撫慰金和近700萬元經濟損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該代理人承認使用原告的名字是侵權行為,但認為文章只是商業觀點,并未詆毀、誹謗原告。
對此,原告方指出,被告提交文章與涉案侵權文章不同,標題也不一致,不屬于轉載,也不是道歉信中所述的復制。涉案文章直接將原告正在運行的電商平臺與原告享譽成名的商業地產項目所對立起來,顯然是一種侵權行為。
原告方還認為,被告的道歉信并不真誠,不符合原告訴訟請求和司法解釋的規定。對此,被告方表示,發生此次事件是因為公司管理不當,涉案微信公眾號不是公司或員工運營的,而是楊某借用公司名義注冊的。楊某看到朋友圈轉發的這篇文章,基于對王健林的崇拜,就在公眾號轉載了涉案文章。被批評后,在公眾號發布了道歉信。“道歉信并不合適,公司會根據原告要求重寫道歉信。”庭審最后,雙方表示庭后考慮是否調解。21歲的楊某也到庭,但未接受采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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