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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動態 | 互聯網金融監管不能一刀切
“上午開業,下午跑路”,這是去年兩會時外界對P2P行業亂象的極致概括, P2P也因此成為今年兩會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
面對一些所謂的“互聯網金融”亂象,監管機構、行業,包括投資者與消費者,應該如何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賀強表示,對互聯網金融行業,識別其中的“偽”、“劣”是關鍵,不能因為問題平臺的出現而對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實行“一刀切”。應該完善監管體系,明確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需要一定的門檻和資質,堅決打擊其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并倡導信用體系的建設。
賀強認為,互聯網金融的本質是金融,發展互聯網金融可以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但是,決不能在金融領域“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部分所謂的P2P平臺只是民間融資換了一個外殼,其商業模式、行為及技術特征與互聯網金融關系不大。賀強認為,發展互聯網金融與發展其他金融一樣,必須要有一定的資質。應該實行扶優限劣的原則,對于螞蟻金服等具有一定規模與實力,具有較好社會信譽,能夠擔當社會責任,能夠承擔金融風險與虧損的大機構、大公司,應當在政策上給予鼓勵與幫助,促進其規范化發展。而對于沒有資質的公司與個人,絕對不能讓他們發展互聯網金融業務。
賀強在提案中指出,互聯網金融需要具備四元素:一,用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作為主要的用戶觸達方式;二、用數據作為風險管理和需求匹配的主要方式;三、采用云計算等新技術作為技術的底層,通過新的技術應用降低服務成本,滿足高頻、廣眾、小額交易需求,實現金融普惠性,并保證系統安全可靠;四、產品和商業模式要具備分享、開放、平等、協作的互聯網精神。
賀強認為,互聯網金融領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地敗壞了互聯網金融的聲譽,嚴重地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嚴重地擾亂了金融秩序。面對互聯網金融領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能認為是新事物,是創新,而采取不作為的態度,必須要堅決打擊。
賀強表示,監管機構和政府部門對不法P2P平臺發生的事件進行查處與打擊的同時,應當防止對整體互聯網金融行業實行“一刀切”政策。對真正促進普惠金融、有助于雙創的互聯網金融領域,要實施適度監管,對具體業務要給予一定的彈性和創新空間。
為了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賀強認為必須加強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建設,形成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與監管體系的合力。賀強建議,政府向市場化征信機構開放公積金、社保、低保、婚姻狀況、水電煤、交通違章罰款逾期等居民信息,盤活政府數據。